第7章第七只大大
薛荀向来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打家劫舍,劫富济贫。
至于眼下的贫嘛,自然而然就是指的是他本人了。
他用抢来的银子换了身黑色衣裳,戴了个黑色斗笠,路过铁铺时又买了把比较锋利的短匕首,随后找了块地又将脸上的东西重新捣鼓了一番,这才重新进了街道,走在人群当中。
他可不想真被人剁成丸子。
唔……虽然他很喜欢吃丸子。
最好还是肉馅的。
虽然慕容子瑜给他换的那一身衣裳也是干净的,可他心底里觉得,将别人的衣服穿在身上,总是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感。而且那颜色还是纯澈的天空蓝,走在街上不想让人注意都难。
薛荀拐角进了处偏僻的茶馆,付了银子,随便找了处最贴墙角的位置坐了下来。想来那桌上的人也是东拼西凑起来的,没人说话不说,周围的气氛还是古怪的很。
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,茶馆里多是些自诩名门正道的野路子,耳边嘈杂的很,薛荀也只捡了些有用的听了进去。